采取“村集体+合作社”模式耕种经营 绥宁县治理抛荒保障粮食安全
-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 2022-04-30 09: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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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4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郑丹枚 通讯员 陶雯)4月27日,绥宁县武阳镇大溪村大溪种养合作社负责人李建军带着村民,对村里最后100余亩抛荒田进行翻耕。这片田已抛荒多年,杂草丛生。“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看到村里一些耕地无人耕种,觉得很可惜。”今年2月,李建军带领合作社,流转村里260余亩抛荒田,通过平整土地、整修沟渠,将它们变成高产优质水田。
为治理耕地抛荒、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探索耕地治理新路子,今年,绥宁县积极引导扶持县内18家种植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户自愿、村级统筹、规范流转、合作社运行”的思路,将分散在农户手中的荒田统一流转到村集体,采取“村集体+合作社”模式耕种经营。
绥宁县整合涉农资金400余万元,对专业合作社治理抛荒5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400元奖励;对治理抛荒2年以上及连片3亩以上耕地的实施主体,当年按每亩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各专业合作社种植粮食作物达到50亩以上的,还享受适度规模经营、新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农业补贴。
针对山区治理抛荒难度大的实际,绥宁县还整合涉农资金600万元,修建简易机耕道,连接抛荒地,确保耕田机、收割机等农机能正常出入,为后续治理耕地抛荒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加强督查考核,建立耕地抛荒管理台账,严格实行整治销号管理,每周一督查一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目前,绥宁县各乡镇分别扶持1至2家专业合作社治理抛荒。去年,该县治理抛荒耕地1.17万亩,获评全省耕地抛荒治理先进县。今年,新增治理抛荒耕地3700余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