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对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补贴450元

  •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 2022-03-02 09: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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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 多措并举遏制耕地抛荒

对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补贴450元

湖南日报3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雅丽 通讯员 曾爱求 彭彬华)2月28日,在涟源市金石镇江边村,种粮大户朱建兵开着旋耕机翻田,并对渠道进行清淤,为春耕做准备。“政府支持粮食生产的力度大,今年打算在去年种1000亩双季稻的基础上增加200亩。”朱建兵介绍。

涟源通过整治耕地抛荒、推进科技兴粮、调整优化粮食结构等有力举措,去年粮食播种总面积达到95.28万亩、粮食总产达到40.1万吨,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任务。

今年,涟源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确保抛荒耕地基本清零。按照《涟源市耕地抛荒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落实“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补贴”政策,坚决杜绝一边拿补贴,一边抛荒现象。对农户不愿意流转、且上年度抛荒的耕地,由村级组织负责强制性流转。

同时,涟源加速推进科技兴粮,提高生产效益。全力以赴抓好早稻集中育秧,开展工厂化育秧,推广普及产量高、抗性强、质量好的新品种、好品种。优化粮食结构,创新“稻-油”“稻-稻-油”等种植模式,鼓励农户选择高档优质稻、再生稻,组织开展好水稻、玉米、油菜、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植,实现双季稻区主推品种覆盖率达95%以上。

涟源还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确保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完成的重要举措,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培植大户,鼓励和引导一些有种粮意愿的农民和专业组织,尝试采取转包、转让、互换等形式壮大生产规模。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和整治耕地抛荒。对双季稻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每亩4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在一季稻区粮食生产重点村,对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的粮食经营主体,按每亩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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