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截至10月底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88户 完成全年任务的104.9%

  • 来源:淮南日报
  • 2021-11-08 16: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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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积极谋划,扎实有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465户。截至10月底,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88户(修缮加固231户、新建重建257户),累计打卡发放补助资金652.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4.9%。

政策扩面,解决困难村民的住房难题。出台《淮南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项目时,将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补助对象,扩大到6类重点补助对象: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严格程序,做到符合条件的应改尽改。坚持村民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区审批程序和公示制度,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住建、扶贫、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信息比对工作,精准核实对象信息。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改造范围。

强化举措,保障农村危房的改造质量。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要求,严格建设标准,明晰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底线标准,确保改造后房屋的质量安全。组织县区住建部门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乡镇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负责同志和部分建筑工匠,参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鉴定暨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培训;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的安全质量。

规范管理,完成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单纯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无关的用途,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对已改造完成的住房,县区建设部门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竣工验收,并将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给财政部门,按修缮加固补助0.6万元、新建重建补助2万元,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惠民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位。

开展排查,提升民生工程的实施绩效。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督查的通知》,对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房屋(包括出租屋)、人员密集房屋、擅自改扩建房屋4类重点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回头看”督查工作;制定《淮南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浪费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2019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深入开展资金浪费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民生工程的实施绩效。(记者贾静)

标签: 淮南市 农村危房改造 完成全年任务 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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