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来源:华声在线
  • 2021-11-01 12: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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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第4号)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全县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从11月1日0时起,撤除全县所有道路交通查验卡口,恢复公共交通运行。全体市民要继续强化“非必要、不出门”的意识,减少外出活动,如确有要事需要离攸,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机构发出的风险提示,尽量避免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

二、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医学观察的市民,必须严格遵守集中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规定,自觉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工作,经疫情防控机构严格评估后,方能解除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

三、严控人员聚集活动。除震林中学外,各中小学、幼儿园等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学生复学。除棋牌室外,其他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景点景区等,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实行有序开放。继续加强大型活动管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对确需举办的,要坚持“一活动、一方案”,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严格落实。线下参会人数超过100人的,需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四、认真落实外防输入措施。坚决守住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重点关口,严格落实来(返)攸旅客出站测体温、戴口罩、验“双码”等措施。对境外来(返)攸人员,要严格落实各项闭环管理措施。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县域地区来(返)攸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村(社区)、酒店或相关单位报告,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第一时间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或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

五、进一步织密联防联控网络。各村(社区)、居民小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日常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各类医疗机构、药店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出售治疗咳嗽、肺部感染、发烧类等药物登记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六、全面落实公共场所日常防控措施。各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开放。各类餐馆、酒店要严控就餐规模,保持就餐人员间距,使用公筷公勺。继续暂停举办宴席等聚餐活动,避免扎堆聚集。严格落实公共场所测体温、戴口罩、验“双码”、日消毒等防控措施。

七、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全体市民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严禁擅自组织和参与规模性人员聚集活动。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

八、加大核酸检测和新冠疫苗接种力度。全体市民要自觉接受和参与疫情防控机构组织的核酸检测工作,重点人群和医疗机构、检疫检验机构、站场等一线工作者要按规定频次做到应检尽检。具备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要尽快完成基础免疫疫苗和加强免疫疫苗接种,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九、从严压实防控“四方”责任。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防控责任。对不认真履职尽责、造成防控工作被动的公职人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等破坏防控大局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中共攸县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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