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出台20条扶持措施促消费 持续激发消费潜力

  • 来源:湄洲日报
  • 2021-08-26 13: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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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关于推动消费扩容提质的决策部署,全力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全闽乐购”促消费行动常态化开展,持续激发消费潜力,助力国内大循环,福建省莆田市日结合实际,出台《2021年莆田市促消费若干措施(试行)》,主要从扩大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发展服务消费、提升城乡消费、壮大市场主体五个方面提出20条扶持措施。

扩大传统消费。从持续促进消费、提振住餐消费、鼓励汽车消费等三个方面予以支持。重点支持常态化开展“全闽乐购”促消费活动、美食节宣传推介活动、市级美食街创建、汽车消费券发放以及“汽车下乡”促消费活动。其中,由各县区(管委会)或商务部门组织举办的美食系列宣传、促销活动,给予每场不超过20万元补助。获评市级美食街的项目,给予美食街所在县区(管委会)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支持各县区(管委会)发放汽车消费券(最低每辆3000元)。

培育新型消费。从支持数字消费、鼓励定制消费、鼓励时尚消费、激活夜间消费等四个方面予以支持。重点支持直播基地建设、“全闽乐购·汇聚福建”日消品专区促消费活动、个化定制台发展、女消费专场促销活动、“夜间经济示范区”创建。其中,对符合条件的直播机构,最高奖励20万元。鼓励定制消费上,按台企业年度财政贡献予以奖励,当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获评市级“夜间经济示范区”的,给予所在县区(管委会)不高于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发展服务消费。从拓展家政消费、促进老字号消费、支持会展消费、促进文旅体育消费等四个方面予以支持。重点支持引进市外家政品牌企业、培育成长型家政企业、加大商业保险扶持力度、家政企业员工健康体检、首届“优秀家政员”评选活动、第二届莆田老字号评选宣传活动、会展消费、文旅体育消费。

提升城乡消费。从打造特色街区商圈、培育商贸特色镇、提升社区消费、完善城乡商贸设施等四个方面予以支持。重点支持省级特色步行街创建、步行街改造提升、省市商务特色镇创建、生鲜超市便利店参与社区邻里中心服务、“大众茶馆”、社区邻里中心与家政服务企业合作、“美食联谊”等邻里促进活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向农村拓展、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培育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其中,对符合条件的步行街给予不超过150万元支持。获评省商务特色镇的,省级补助200万元;获评市商务特色镇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社区邻里中心完善相关商贸服务功能,促进社区消费,给予一定补助。

壮大市场主体。从加大企业帮扶、鼓励“下转上”、鼓励工贸分离、支持龙头服务业企业发展、扶持行业协会发展等五个方面予以支持。

标签: 莆田 扶持措施 促消费 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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