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成长 静待花开 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以“我管”促“都管”实现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 来源:华声在线
  • 2023-02-09 14: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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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讯(记者 李翔 通讯员 彭舟 周芳园)“经历6个月的监督考察,我认识到了法律的严明,也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今年1月,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对已顺利考入高校的小骏(化名)宣布不起诉决定后,小骏写下了自己的深切感悟。

近年来,雨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下称“未检办”)通过联合民政、教育、妇联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采购社会服务并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度结合,积极探索家庭教育特色工作,实现了以检察机关的“我管”促各职能部门的“都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资料图)

“生命没有第二次”

“检察官姐姐耐心为我们答疑解惑,还和我们一起唱法治RAP,让我们对远离电子烟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这是雨花区检察院2022年“六一”儿童节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结束后,参与活动的学生写在卡片上的话语。

当天,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雨花区检察院开展了以“暖心法治礼、送给少年的你”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未检检察官们带领南雅中学的高一学生参观该院办公区,通过详细讲解及生动授课、互动游戏引导学生主动加入普法学习,让未成年人在交流与体验中切实感受法治的庄严与力量。

图为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到砂子塘新世界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通讯员 邓湘杰  摄

这样的普法活动已成为雨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常态化工作的一部分。该院领导带队组建了“雨润花开”法治宣讲团,2019年以来全院共有18名检察官被雨花区教育局聘任为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模拟法庭进校园”“检察开放日”“开学第一课”等深度沉浸式活动,向未成年人展现法律的魅力。“仿佛来到了真正的法庭,再看看被告席上的‘犯人’,我似乎真正地理解了‘生命没有第二次,但有些人一次也不珍惜’。”在一次模拟法庭结束后,扮演辩护人的学生感叹道。

青春期遇见中年期

“检察官您好,我是小王的妈妈,我儿子在家无所事事,我忍不住唠叨了几句,他就离家出走了,无法联络。现在帮教机构联系我,需要对他进行谈话,这会不会影响他的表现?”2022年的一天,雨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接到小王妈妈的反馈电话。由于亲子沟通不畅,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小王与家人发生了矛盾。

在谈话中检察官了解到,2022年3月,小王因学习压力大且与家人发生矛盾,决定离家到长沙打工,之后由于厌学一直滞留长沙,处于休学状态。心情压抑的小王在夜晚出门散心时,趁街边超市无人看守,一时鬼迷心窍偷盗超市内手机,后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至雨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严格审查,决定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为解决小王妈妈反映的问题,检察官联合社会组织将线下的集体家庭教育指导课改为线上,对20余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授课,主题就为“青春期遇见中年期”。“换位以包容,度人以博怀,惟有彼此理解,相互包容,才能最终成就。”“遇到任何不理解的事,可以跟父母商量。一定要积极向上,对家庭要永远充满爱意。”在这次线上家庭教育指导课后,未成年人们对如何和父母沟通有了新的认识。

家庭监护不到位、家庭氛围不和谐、亲子沟通不及时,这些都可能成为未成年人行差踏错的内因。雨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充分吸收社会力量,筑牢社会支持体系,努力搭建未成年人与家长之间理解与沟通的桥梁。除开展特色家庭教育指导课外,雨花区检察院还与区妇联等职能部门签订了《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实施细则》,以此为基础,着力探索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根据需要成立由检察官、专业导师和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组成的亲职教育小组,引导家长和孩子以心换心,包容彼此不足,接纳彼此差异。2022年,雨花区检察院制发督促监护令223份,提供心理疏导300余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10人次。

“真情不可复制,期望不可辜负,机会不可再得。我当心向阳光,重新出发。”考察期满,未成年人小苏(化名)被不起诉,他向未检检察官承诺道。

“于未成年人而言,完成考验就如同在阴天行走,而帮教计划的追踪和执行就是这条路上的探照明灯,只有路灯长明,才能将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落到实处。”该院未检办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2月,该院未出现未成年人被附条件不起诉后又重新犯罪的情况。

以证审案,以情结案

“这已然是10年前的伤疤,但当我将辨认笔录递给她签字时,她依然克制不住地浑身发抖。”办理盛某某强奸、猥亵儿童一案的雨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回忆道:“10年过去了,这个被害人早已不是当年弱小无助的女孩,但她依然不敢直视中年男性的眼睛。”

2021年,盛某某因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雨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通过自行侦查,将1笔犯罪事实、1名未成年被害人追加为6笔犯罪事实、4名未成年被害人。在与其中1名被害人(现已成年)谈话的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幼时遭遇成了她心头难以抹去的阴影。

这一案件中,盛某某的女儿小夕(化名)想起诉撤销其父亲的监护权,主动请求检察机关提供帮助。雨花区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盛某某的监护权。

通过案件办理,雨花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出台《长沙市雨花区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协作和配合机制》,从信息互通、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等方面形成合力,协同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20余次,申请司法救助金共计4万余元。“以证审案,以情结案。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长期性,而我们的关怀也理应如此。”该院未检办负责人说。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没有止境。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架起一道不容触碰、逾越的高压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发挥好检察职能,用心呵护‘幼苗’茁壮成长,静候花开。”该院检察长尹跃连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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