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速递!守护湘江源头,蓝山县法院当好绿水青山“守护神”
- 来源:华声在线
- 2022-12-10 21: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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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华声在线12月10日讯(记者 黄欣然 通讯员 晏斐斤)“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的成立和案件审判,不仅健全了湘江源头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是对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的一种有力震慑。”日前,记者跟随省高院集中采访团走进蓝山县人民法院,在场的全国人大代表廖仁旺如是点评。
2020年11月4日,蓝山县人民法院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正式揭牌成立。庭长、副庭长各1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4名,这是该院为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打造的专业审判团队。
2021年4月,被告人雷某雄、龙某军等7人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情况下,在蓝山县某废弃页岩砖厂矿坑处置废弃物铝灰,并从中牟利。直至案发时,7名被告人在该矿坑非法处置铝灰753吨,污染水5845立方米、土壤3008.38吨,给当地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今年6月,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七人制合议庭审结该案,对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万至20万元不等。
“目前,被破坏地区的生态逐步恢复,该村群众也受到了法治教育,此案的判决做到了‘一判三赢’,既惩治了违法犯罪,又赔偿了经济损失,还修复了生态环境。”该案承办法官曾庆泉说。
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采用“立审执合一”的审理模式,将辖区内所有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最大程度满足环境资源类案件对专业性的需求,减少案件中转环节,加速生态环境纠纷案件处理进程,保障审判执行专门化。
自成立以来,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共审理、执行涉环境资源案件103件,对污染环境、乱砍滥伐、非法捕捞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探索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等修复性判决方式,督促被告人主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天蓝、山蓝、水蓝”的三蓝大地,是蓝山县的亮丽名片。近年来,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蓝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探索、创新制度,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不懈当好绿水青山的“守护神”,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乐章。